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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情况

时间:2017-04-26 07:43:03    来源:中国教育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情况

  一、工程概况

  为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都能达到基本办学条件要求,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这项工程,以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兼顾东部困难地区。汇总各地规划,全国2656个县的21.8万所中小学纳入实施范围,规划投入资金5227亿元,建设校舍2.2亿平方米,购置教学设施设备8.8亿台件套,受益学生8200万人。这项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体量之大,覆盖范围之广,受益学生之多,在中国教育史上是空前的。工程的实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奠基工程,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民生工程,是提升教育整体水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工程。

  二、开展的工作

  第一,定标准。按照国家校舍建设标准、教学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三部委明确了“20项底线”要求,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基本办学标准。各地制定的标准,在类别上涵盖了小学、初中、教学点和寄宿制学校,在项目上包含了校舍、体育场地和技术装备等硬件、软件设施。

  第二,定规划。各地对照基本办学标准,结合实际需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和“一校一本一图”要求,在确定每个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缺口,列出需求清单基础上,编制本省2014-2018年项目规划,并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第三,建立推进机制。三部委通过建立双月通报、定向调度、公开公示、监督举报、定期检查、责任追究、突发应急、绩效考评等8项工作机制,确保工程项目按规划有序推进。

  第四,建立督导机制。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同意,三部委印发了《专项督导办法》,要求各地对标准制定、规划编制、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督导,对教学条件、生活设施、教学点、大班额、信息化和教师素质等突出问题进行全方位督查。

  三、进展成效

  2014-2016年,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978亿元,带动地方投入2030多亿元,总计投入3000亿元。其中中央投入中,中西部地区884亿元,占90.4%。截至目前,全国校舍建设竣工学校10.3万所,竣工面积1.23亿平方米,占5年规划建设面积的59.4%;采购课桌凳2283万套,图书3.4亿册,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1.6亿台件套,总价值610多亿元,占5年规划采购总金额的59.4%。工程建设总体上做到了规划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软件建设方面,完成540多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农村学校实现互联网接入比例达到85%,网络教学环境得到大幅改善,信息化应用基础条件进一步夯实。工程的实施,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学生自带课桌椅、睡“大通铺”、在D级危房上课现象在绝大部分地区已消除。

  四、下一步工作

  全面改薄工作虽总体进展顺利,但也还存在地区间校舍建设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资金落实不到位、工程建设审批手续繁杂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和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要求,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抓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一是倒排时间进度,督促各地对照时间表、路线图,做实做细2017年度实施计划,将工程规划细化到每个项目、每栋建筑。对校舍建设进度低于全国平均进度的省份,采取约谈+现场推进的方式督促加快进度。二是督促各地对照“20条底线”要求,查缺补漏,做到应改尽改,确保2019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都能达到“20条底线”要求。三是督促各地综合考虑区域财力差异,分档、分类划定地方资金分担比例,对困难县做到省级“拿大头”,落实规划编制承诺的建设资金。

  第二,抓安全,打造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一是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建设基本规范,严把准入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校舍建设质量。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建设经费实行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增强项目建设透明度,通过公示平台,逐县、逐校公开公示规划建设任务、预算安排、实施成效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抓督导,强化责任落实。通过日常监测、地方自查、第三方评估、实地督导等,加大对工程实施的督导检查。同时,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把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项目进展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依照规定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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