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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作业”背后是教育揠苗助长

时间:2017-04-25 08:29:02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义务教育阶段的“超能作业”过多过滥,起码反映了两个不容规避的问题:一是教育教学权力缺乏制衡,有权太任性。二是地方教育监管部门失责失语。某种意义上说,有粗放的作业布置及监管体制,才有任性的奇葩作业横行。 

  日前,沈阳市教育局专门召开会议,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减负提质”进行全面部署和要求,首次提出教师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等。 

  孩子的作业家长做,孩子的游戏家长玩,甚至有些打着创新幌子的“家庭作业”完全就是拼爹拼妈拼资源……这些年,各色奇葩作业成了家长朋友圈里吐槽的热点。不少家长一身疲累回到家,还得“加班加点”地替孩子打工忙:手绘主题绘本、制作班级小报、设计机器人、制作南瓜灯……但凡寒暑假,奇葩作业更是组团折腾人。 

  朱熹在《小学》里有言,“习与智长,化与心成”。家庭作业从纸面上跳脱出来,走向辽阔的生活与时代,拥抱澎湃的亲情与友情,既是教育规律使然,亦是成长的必然路径。一些新颖的家庭作业,有着生动的现实诉求,有着鲜明的价值主张,让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更好更快地完成阶段性社会化的任务,还丰富了认知结构和教育内涵。 

  不过,自古就有因材施教之说,教育的辩证法,首先是要了解教育对象的特点。这里的“教育对象”,既包括课堂上的学生,亦包括学生背后的家长。有几个道理是显然的:第一,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他们背后的家长,不仅是家庭的支柱,更是行业的中坚。在这个“过劳”的时代,他们是压力最大、生活节奏最快的中青年。教师在布置需要家长完成的作业时,当有起码的“同情心”,不该想当然。第二,创新的家庭作业,还要考虑当地教育环境。比如说在农民工子女较多的中小学,乃至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如果作业对物质成本与硬件的要求过高,类似上网查询与打印等作业,显然就“强人所难”,且容易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这样的家庭作业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亦放大了孩子的挫败感。最重要的是,作业要与孩子的能力相匹配,比如要求低年级小学生做电子模型、要求高年级小学生完成PPT论文,是否揠苗助长不说,简直就是明摆着让家长们死扛作业。 

  作业是家长的,签名是孩子的,成绩是老师的。这样的形式主义作业,除了滋长孩子弄虚作假、攀比浪费之风,还有几多正面意义?“入门级”“困难级”“变态级”,各种标新立异的作业,为难的不是孩子,而是孩子身后的家长。以前,值得警惕的是幼教小学化、小学奥赛化,题海战术从来就没有输在起跑线上;现在,在人文与创新的旗帜下,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学生作业,正在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书面作业少了,有形作业减了,但少数科任老师比赛似地想着办法折腾家长。 

  义务教育阶段的“超能作业”过多过滥,起码反映了两个不容规避的问题:一是教育教学权力缺乏制衡,有权太任性。什么样的作业是合理的,什么样的作业是越界的,“最终解释权”其实还在教师手里,纵使有个家长委员会,又有多少人敢于在孩子老师面前妄议作业?二是地方教育监管部门失责失语。面对家长的吐槽,面对媒体的举报,校方及职能部门鲜有铿锵回应。某种意义上说,有粗放的作业布置及监管体制,才有任性的奇葩作业横行。 

  教育有法,创新有度。在沈阳的禁令之前,亦有不少地方关注到了“家庭作业异化为家长作业”的顽疾。比如今年初,浙江省教育厅专门下发《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 

  眼下而言,要给家长“减负”,路径无非两个:一是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布置作业的质与量同时纳入监管考核范畴,二是建立健全家长监督举报制度,将不合理作业禁绝在严明的权利救济框架内。一句话,作业清爽,教育才能健康。(作者邓海建,系媒体评论员) 

  《中国教育报》2016年12月2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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