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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

作者:n01   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15-11-27 12:31

    中国网山东日照11月9日讯(记者 姚文凤)日前,中共日照市委办公室、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从日照市教育局获悉了《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立足点、主要内容以及将如何贯彻实施。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应从国家、省、市三级层面来解析

  从国家层面看,2010年国家颁布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推进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深化课程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基础教育改革工作正逐步铺开。

  从省级层面看,去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现场会和座谈会,出台了《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对今后几年全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行了系统规划和设计。

  从市级层面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多次听取市教育局关于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情况汇报,并就落实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意见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

  《实施意见》主要立足于五个方面。一是推进政校分开,管、办、评分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调动基层和学校办学积极性。二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由“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促进教育公平。三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四是推进教育管理工作专业化、校长职业化,让懂教育的人管教育、办教育,实现“教育家办学”。五是坚持市域统筹,整体设计,协同改革,全方位推进。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十个方面

  一是深化乡镇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每个乡镇原则上设立幼儿园、小学、初中三个并列事业法人(规模大的乡镇可设立2个初中事业法人),分别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校(园)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聘、管理。建立完善中心园负责制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每个乡镇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和若干个社区幼儿园,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园负责制。建立完善中心校负责制的小学管理体制。镇域所有小学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小学负责制。建立完善独立建制的初中管理体制。每个乡镇设1所初中学校,规模大的乡镇可设立2所,均为独立法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学校资源配置,统一教育教学管理,实现县域内初中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深化主城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在主城区建立完善分级办学、分段管理的办学体制,同一学段明确一个管理主体,形成市管普通高中教育、区管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办学格局。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学管理。义务教育由区政府(管委)统一办学管理。学前教育由区政府(管委)统筹办园管理。

  三是推进特殊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市特殊教育中心,建立市办盲教育和聋哑教育、区县办培智教育的分类办学模式,促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段延伸。开展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医教结合等特殊教育改革试验,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

  四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加强学校党建工作, ,进一步健全党群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党、团、队组织的思想教育、监督保障作用。

  五是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全市公办中小学一律取消行政级别,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校长职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二级校长各设三个等次,三级校长设两个等次,共设四级九等。建立健全校长选聘机制、校长职级薪酬制度、校长评价制度、校长任期交流制度。

  六是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自2015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科目成绩用等级表达(分A、B、C、D、E等若干等级);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作为考查科目,成绩用等级呈现(分合格、不合格)。改革高中招生录取方式。自2015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支持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采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推荐录取等多种方式录取学生。

  七是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完善教师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保证“退补相当”和师资配置优化。合理确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改进完善教师评价考核标准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调整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适当增加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探索建立动态的岗位管理机制。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八是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从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到日照名师、特级教师的骨干教师队伍梯次遴选、培养和管理机制,推动名优教师专业成长。发挥名优教师示范带动作用,带动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九是建立第三方教育评价机制。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学校等发展专业评价机构。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办学水平、校长办学业绩、学生体质和课业负担等进行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学生、家长评价学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

  十是创新社会力量办学体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途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形式举办中小学校。明晰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和所有者权益。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评先树优、课题申请、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落实教育税费减免政策,民办教育机构与公办教育机构平等参与政府购买教育服务。

  《实施意见》出台后,日照市将大力推进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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